黑龙江省慢性病管理学会简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黑龙江省慢性病管理学会
,
英文名称为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Chronic Disease Management
和英文缩写(
HLJCDM
)。级别是黑龙江省一级学会
。
第二条
黑龙江省慢性病管理学会
(
以下简称本会
)
是全省慢性病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全省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与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科学卫生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办会,围绕国家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各项活动。弘扬“求真、务实、继承、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普及慢性病管理知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加强慢性病研究,防治相结合,形成慢性病管理体系,遵循社会主义医学道德,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事业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为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位于哈尔滨市。(邮编
150000
)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
一
)
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慢性病管理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学术活动
,
依法发展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慢性病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交往和学术交流;
( 二 ) 依法编辑出版慢性病学术期刊、科普读物、专著、资料及慢性病医学音像制品等;
( 三 ) 依法开展相关慢性病业务培训,提高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普及慢性病卫生知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 四 ) 依法开展慢性病科学技术决策论证,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慢性病政策提供建议;
( 五 ) 在政府指导下,依法开展慢性病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及临床新技术的论证工作,提供慢性病技术咨询,促进科 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 六 ) 向党和政府反映慢性病管理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有益活动;
( 七 ) 做好慢性病的防治宣传工作,推动和探索建立长效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